整个孕期的产前检查次数较多,并没有明确的规定。一般情况下,孕妇在怀孕12周之前进行5次产前筛查,即nt测量、唐氏筛查等;孕13-20周期间进行4次产前检查,包括建卡、NT检测、糖耐量检查以及建档;孕晚期需要增加两次产前检查,分别是在孕28-31周时做一次全面的超声检查,以及孕36周后的每周一次的常规产前检查。
一、建卡及初次产前检查
孕妇首次到医院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册后,需完善相关必查项目,如血型、体重、身高等,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检查项目,如测血压、脉搏、体重、尿常规、B超等,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。
二、第二次产前检查
孕早期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时,需行nt测量,可初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的风险。同时还要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,评估发生该病的概率大小。若存在高危因素,则应进一步检查。
三、第三次产前检查
主要为血液检查,如血HCG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凝血功能、血常规等,还可进行血糖、血脂等相关指标的检查,以便于发现潜在问题。
四、第四次产前检查
主要是对上次所做项目的复查,也可根据孕妇要求或病情进展而新增检查项目,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筛查、风疹病毒抗体测定等。
五、第五次产前检查
此次产前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系统超声检查,排查胎儿发育情况,尤其是观察有无畸形的发生。
六、孕晚期产前检查
进入预产期前后,由于随时可能分娩,故孕妇需每周末前往医院进行胎心监护、彩超等检查,同时还需注意数好胎动并做好记录,如有腹痛、见红等情况应及时就医待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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