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个孕期的产前检查一般分为5个时期,即妊娠12周以内、妊娠13-20周、妊娠21-28周、妊娠29-36周和临产后。每个时期的产前检查项目不同,因此需要根据孕妇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来确定。
一、妊娠12周以内
此阶段为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的时间,在孕11-13+6周时进行NT检测,若NT值≥3mm,则提示有异常现象的发生,需进一步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检查明确诊断。此外,还应完善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B超等检查,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及是否有畸形发生。
二、妊娠13-20周
此时可开始建卡,并进行血压、体重、宫高腹围测量以及胎心听诊等基本项目的每次产前检查。同时要继续做唐氏筛查,评估胎儿患有唐氏综合征的风险程度,如果存在高危因素则需进一步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检查明确诊断。另外,还需进行血液方面的检查,如传染病筛查(乙肝五项、梅毒螺旋体抗体、艾滋病病毒抗体)、糖耐量测定等。
三、妊娠21-28周
除上述常规检查外,还需要增加糖尿病筛查、系统彩超检查等。通过以上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妊娠期间合并症或并发症,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前置胎盘、双胎妊娠、胎儿生长受限、胎儿窘迫等。
四、妊娠29-36周
除了以上常规检查以外,还要注意数好胎动并记录,每天早、中、晚各计一次,每次一个小时,然后将三次数值之和乘以4即可得到12个小时的胎动次数。正常情况下每小时的胎动不少于3-5次,12小时内胎动应该在30-40次。如果小于或者大于这个范围,则说明存在问题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查明原因。
五、临产后
主要监测好胎监,观察好胎动及胎心监护的变化,判断胎儿是否安全。同时还应注意阴道流血、流水等情况,一旦出现要及时告知医生,做好随时待命准备终止妊娠。
由此可见,整个孕期的产前检查是不能够少于10次的,且每一次产前检查都有其特殊性,建议孕妇遵医嘱定期前往医院产科进行相关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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