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超即B型超声波检查,在早孕期进行B型超声波检查的时间并无严格规定。一般在怀孕6-7周时做比较合适,此时大部分孕妇尚无明显的早孕反应,而通过B型超声波检查可以明确是否为宫内妊娠、胚胎发育情况以及是否有胎芽和胎心等。
如果过早地进行B型超声波检查,则由于停经时间短,受精卵尚未着床或刚着床,子宫腔内还看不到孕囊,无法判断是空孕囊还是异位妊娠,容易造成误诊。若过晚进行B型超声波检查,则因停经时间长,孕囊较大,反而不利于观察胚芽及胎心的发育状况,且过于清瘦或腹部脂肪较多的女性,更易影响对胎囊的显影,从而出现漏诊的情况。
因此建议孕妇根据医生指导合理安排B型超声波检查的时间,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另外,对于既往有异常生育史者,如不明原因的不孕症、反复种植失败、习惯性流产、多次稽留流产等情况,可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增加B型超声波检查次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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