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主要是对孕妇及胎儿健康状况进行的检查,做产检的时间与是否包括产检主要有关系,所以产检不包括产检时间。
1、第一次产检:一般在怀孕12周进行第一次产检,主要项目为NT检查(颈后透明带)、Rh血型(孕妇)、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、艾滋病检查、肝肾功能检查等,需要挂产科;
2、第二次产检:主要是在怀孕20-24周进行第二次产检,除了基本检查项目外,还需要进行中期唐氏筛查、糖耐量检查,一般是在怀孕15-20周进行检查,可以在孕24-28周进行筛查;
3、第三次产检:在怀孕36周以后进行第三次产检,除了基本检查项目之外,还需要进行胎心监测、超声检查、血尿常规检查等,可以在37-38周进行再次复查;
4、第四次产检:在怀孕20-24周进行第四次产检,除上述检查项目以外,还增加一次胎儿大排畸彩超检查,在怀孕24-28周进行,可以明确胎儿发育是否正常。
产检主要目的是对孕妇及胎儿健康状况进行的一系列检查,从而减少分娩期间出现的风险,而且可以对孕妇分娩时的情况进行判断,选择分娩的最佳时间。所以孕妇一定要按时进行产检,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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