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超声检查不需要空腹,尤其是孕中期的超声检查,通常建议孕妇在检查前少吃油腻的食物,以免影响检查结果。而孕晚期的超声检查则没有要求,可以正常吃饭。
1、孕早期:一般建议孕妇在孕6-8周时进行第一次超声检查,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。除第一次超声检查外,孕妇还需进行第一次产检超声检查,称为NT检查,以明确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、心脏结构异常等情况;
2、孕中期:一般要求孕妇在孕16-20周时进行第二次超声检查,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。除第二次超声检查外,孕妇还需进行中期的唐氏筛查,以明确胎儿是否有21-三体综合征、18-三体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疾病;
3、孕晚期:一般要求孕妇在孕24-28周时进行第三次超声检查,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,除第一次超声检查外,孕妇还需进行7次产检超声检查,称为大排畸检查,以明确胎儿是否有发育异常、先天性畸形等情况。
产检超声检查能够发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,以及观察胎儿是否健康、完整,孕妇需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相应检查即可。若出现异常情况,需及时进行处理,以免对胎儿和母体造成不良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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