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复诊需要办理住院手续,通常在怀孕12周以后要进行第1次产检,第2次产检在怀孕第16周,第3次产检在怀孕第28周,第4次产检在怀孕第36周。一般整个产检时间是10个月,第1次产检在怀孕后的第11周,第2次产检在怀孕后的第16周,第3次产检在怀孕后的第28周,每4周产检1次,一般产检会在9-11次之间。
1、第1次产检:在怀孕后的第12周,要进行第1次产检,主要项目有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、血压、体重等,检查孕妇是否有贫血、感染、胎儿宫内发育情况等;
2、第2次产检:在怀孕第16周的时候需要进行第2次产检,主要项目有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、血压、体重等,检查胎儿是否有贫血、感染、胎儿宫内发育情况等;
3、第3次产检:在怀孕第20周的时候需要进行第3次产检,主要项目有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、血压、体重等,检查孕妇是否有贫血、感染、胎儿宫内发育情况等;
4、第4次产检:在怀孕第36周的时候需要进行第4次产检,主要项目有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、血压、体重等,需要孕妇检查自己是否有贫血、感染、胎儿宫内发育情况等。
此外,产检复诊时除了要定期进行检查以外,还要注意日常饮食,保证营养均衡摄入,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,以及烟酒等不良刺激,注意休息,避免熬夜。产检复诊时可以将以上提及的情况告知医生,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复诊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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