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情况下,产检必须进行的项目包括血尿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,包括乙肝表面抗原、乙肝表面抗体、梅毒抗体,艾滋病抗体,以及NT检查、唐氏筛查等。这些检查需要在孕期进行,通常在怀孕第12周后进行第1次产检,第2次产检在妊娠第16周,检查主要项目是传染病检查和唐氏筛查。
1、血尿常规:通常在怀孕第12周后进行检查,主要观察是否有尿蛋白、尿糖阳性等,以判断孕妇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,以及筛查孕妇有无贫血等问题;
2、血型:在怀孕第1个月需要进行血型鉴定,避免由于血型不合出现溶血的情况,建议进行输血治疗,以防止危害母婴健康;
3、肝肾功能:通常在怀孕第1个月需要进行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查,判断是否存在肝功能异常、肾功能异常等情况,避免孕妇出现肝肾功能损害;
4、传染病:包括艾滋病、梅毒等,如果孕妇存在这些疾病,需要在医生评估后进行相应治疗,避免由于疾病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;
5、NT检查:通常在妊娠11-13周+6天进行检查,利用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部皮下无回声透明层最厚的部位,是用于筛查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的一项重要检查。如果颈项透明层增厚,发生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会有所升高,需要进一步做羊水穿刺检查进行排查;
6、唐氏筛查:一般在妊娠第16周时进行检查,唐氏筛查主要是筛查胎儿是否存在21-三体综合征和18-三体综合征,可以避免出现唐氏胎儿的出生。
产检必须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,如果出现异常情况,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处理。同时孕妇应注意保持心情舒畅,避免过度焦虑,以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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