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,即通过对孕妇的血液、尿液、B超单等进行检测,以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。产检的次数根据孕周的不同而不同。孕早期1个月内1次,第2个月、第3个月各产检1次,第6个月一次,第7个月每周产检1次。孕中期12周内产检1次,第7个月起每周产检1次,第8个月起每周产检1次。孕晚期36周以后产检1次直至分娩。
1、孕早期:第一次产检在孕6-8周进行,主要项目包括血HCG值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(ABO和Rh)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空腹血糖、HBsAg、梅毒螺旋体、HIV筛查等。第二次产检在孕11-14周进行,除常规检查以外,还要进行第一次超声波检查,主要是检查胎儿是否有畸形,明确胎儿是否有染色体方面的疾病,排除早产的可能性;
2、孕中期:每2周产检一次,在孕16-20周进行糖耐量筛查和血常规检查,再次产检在孕20-24周进行,除常规检查以外,还要进行第一次超声波检查,主要是检查胎儿是否有畸形,明确胎儿是否有染色体方面的疾病;
3、孕晚期:在28-36周时每2周产检一次,除常规检查以外,还要进行第一次超声波检查,测量胎儿的大小,从而评估胎儿的体重。在36周以后每周产检一次直至分娩,从而建立档案;
4、分娩时:孕妇一旦发现破水、见红等症状,或者腹痛难忍时都应立即到医院就诊。如果有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家族病史也应该定期到医院进行产检,以尽早发现妊娠期合并症和并发症,从而尽早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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