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每次都做肝功能,通常是因为孕妇存在乙肝、丙肝、肝功能异常,或孕妇有其他疾病需要肝功能监测,以及防止产后出现并发症等情况,通常需要每次都做肝功能。
1、乙肝:如果孕妇为乙肝病毒携带者,在怀孕后需要每次做肝功能检查,因为乙肝病毒会通过胎盘传染给孩子,在分娩时也可能会传染给孩子,所以需要在怀孕后每次做肝功能检查,明确是否存在乙肝病毒感染;
2、丙肝:如果孕妇为丙肝病毒携带者,需要每次做肝功能检查,因为丙肝病毒会通过胎盘传染给孩子,可能会造成胎儿宫内感染,而且丙肝病毒会在新生儿出生后几天被清除,所以需要在6个月时复查一次肝功能,明确是否已经清除丙肝病毒;
3、肝功能异常:如果孕妇有其他疾病需要做肝功能监测,如孕期出现了糖尿病或胆汁淤积等情况,需要做肝功能检查,因为糖尿病可能会引起并发症,而胆汁淤积会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,所以需要在孕期每次做肝功能检查,明确是否有其他并发症,以便于尽早治疗;
4、其他情况:如果孕妇在产检时正好是预产期,医生建议在预产期前提前进行分娩处理,则此时需要每次做肝功能检查,主要是为了解孕妇的身体状况,以便于医生掌握身体恢复情况的手段。
产检必须要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,不能盲目地按照标准流程进行产检,以免影响到医生对孕妇身体状况的判断。在产检前8-12小时应当注意空腹,避免抽烟、喝酒,以免影响检查结果。另外,如果孕妇出现腹痛、阴道流血等不适症状,建议及时就诊于产科或急诊科等相关科室,以免延误病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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