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在怀孕第二次产检时,主要需进行超声检查、测体重和血压等一般情况的检查,以及唐氏筛查、血常规检查、尿常规检查、其他检查。第一次生产后再次妊娠者,在孕12周前应到原分娩医院进行复查,并建档。
一、一般检查
1.超声检查:可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,如双顶径大小、头围、腹围、股骨长等,还可判断有无异位胎盘及脐带缠绕等情况。
2.测量体重与血压:孕妇在第一次产检时已经做过此项检查,如果身体状况没有变化,则不需要再做,但如果出现增重或高血压,则需及时调整饮食并遵医嘱治疗。
二、专项检查
1.唐氏筛查:是在特定孕周检测孕妇血液中的相关指标,结合孕妇的个人资料,通过计算来判断胎儿患唐氏综合征、爱得综合征的风险率。该检查最佳时机为怀孕15-20周期间,若错过此时间则可能无法得出准确结果。
2.血常规检查:包括血型、血红蛋白、白细胞计数及分类、血小板等功能方面的检查,以排除或诊断贫血、感染、血小板减少症等异常情况。
3.尿常规检查:包括尿蛋白定性、尿糖定性和尿比重检查,目的是早期发现肾脏病变,亦可用于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高血压疾病的病情监测。
4.其他检查:第一次生产的孕妇,还应该进行B超检查,以了解上次生产后的盆底恢复情况;同时还要进行心电图检查,评估心脏功能是否能够耐受妊娠和分娩。
此外,对于初次生产的孕妇来说,还需要进行阴道分泌物检查,主要是为了除外阴道炎等疾病。建议孕妇根据医生安排定期做好各项检查,以便于尽早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。另外,除了上述检查外,还需注意的是,首次生产的孕妇,应在孕中期进行骨盆内测量,以了解是否存在骨盆狭窄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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