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整个孕期需要进行10次左右的产前检查。第一次是在确定怀孕后的初次检查,之后在孕6周、孕8周、孕12周、孕15-17周、孕20周、孕24周、孕28周以及产后分别进行第2次到第11次产前检查。其中孕12周时还需要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。
首次产前检查:主要目的是确认妊娠情况,并开始建立孕妇健康档案,需进行全身检查及妇科检查,测量血压和体重指数(BMI),评估营养状况等。
首次产前检查图
孕12周前的产前检查:主要是针对早期妊娠的筛查,包括NT检查(颈项透明层厚度)、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等。
孕12周至足月间的产前检查:除了对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进行监测外,还要关注母亲自身的健康状态,如血糖、血脂、肝肾功能、心电图等指标是否正常,同时要进行骨盆测量,以判断胎头下降的情况,为临产做好准备。
孕20周后每次产前检查都需要进行B超检查,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,观察羊水量有无异常;并根据医生建议定期自数胎动,若出现异常及时就医处理。
此外,在孕晚期还可能需要增加一些特殊的检查项目,比如糖耐量试验、催产素激惹试验等,具体可根据自身情况遵医嘱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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