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民权期间若孕妇出现相关检查的指征时,则可以进行产前检查。但如果无明确的检查项目或症状,则不建议盲目进行产前检查。
1.有检查项目的:如果孕妇存在特殊的情况,比如出现了阴道流血、腹痛等先兆早产的症状,或者出现了血压升高、血糖升高等情况,此时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,并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来判断胎儿是否安全,以及是否有宫内缺氧等情况的发生。此外,在怀孕20周左右的时候还需要做唐氏筛查,以排除胎儿患有先天愚型的可能性。这些情况下均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产前检查。
2.没有检查项目的:如果没有特殊的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的指征,则无需过于频繁地进行产前检查。因为频繁进行超声检查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,所以一般建议每四周左右检查一次即可。同时孕妇应注意观察胎动,定期自数胎动并记录,以便于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处理。
由于疫情的影响,部分人对于外出产生顾虑,害怕会增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。但正常产前检查并不属于高危行为,因此不必过于担心。但在前往医院产检的过程中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如正确佩戴口罩、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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