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个孕程分为10个月,在不同的月份内孕妇需要进行的检查项目不同。一般情况下,建议孕妇在怀孕前3个月内到医院建档,并根据医生安排的时间表定期产检即可。
一、孕早期
此时期为胚胎形成及器官分化的重要时期,因此需特别注意补充叶酸,以预防胎儿畸形的发生。通常建议孕妇在停经后7周左右到医院做B超检查,确定宫内妊娠或宫外妊娠以及胎囊大小与停经天数是否相符等。之后每4-5周复查一次,直至28周时改为每周一次。
二、孕中期
进入孕中期以后,大部分孕妇早孕反应消失,胃口变好,体重增加明显,此时应注意适当控制体重增长幅度。同时由于胎儿生长迅速,多数孕妇会自觉胎动出现,应开始计数胎动并自数血压和腹围。另外,还应在医生指导下按时按量服用铁剂,以补充足量的铁质,防止发生缺铁性贫血。
三、孕晚期
进入孕晚期后,除继续检测血压、尿常规、体重等基础检查以外,还需行唐氏筛查、糖耐量试验、彩超等检查。此外,孕妇可遵医嘱自数胎动,如果发现胎动异常,则应及时就诊。而针对临产征兆者,如见红、不规律宫缩、羊水破裂等情况,也应及时就医待产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对于患有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疾病的高危孕妇来说,除了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产检之外,还需要遵照医嘱酌情增加产检次数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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