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孕妇在进行产前检查时就诊于产科所隶属的同一综合医院,并且符合医保报销范围,则应由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承担大部分费用。如果不符合医保报销范围,则需要自费。
一、符合医保报销的情况
1.职工医保:一般情况下,在孕28周之前到医院做产检时使用的药物较少,花费也较低,因此大多可以按照医保目录的规定进行报销。而超过28周之后,由于用药较多,故可能无法全部报销,需个人负担部分费用。此外,如果在怀孕36-40周期间做糖耐量试验等特殊检查时,也可使用医保卡支付相关费用。
2.居民医保:通常而言,只要是因妊娠导致的正常产检项目和医疗费用,均属于居民医保的报销范畴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,若是超出规定的限额,则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,此时就需要孕妇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。
二、不符合医保报销的情况
如果是在非上述两种医保类型下进行产检,比如新农合以及商业保险等,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例如新农合对于产检费用的报销比例并不高,而且还有一定的起付线限制,所以建议孕妇最好选择职工医保来保障自己的权益。另外,若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进行产检费用的报销,则主要与保险公司有关,因为每个公司的政策不同,所以具体情况还需以签订的合同为准。
综上所述,封楼期间孕妇产检所需费用可由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承担,但若是没有参加医保或者是不在当地居住的情况下,则需要自己承担相关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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