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临床上,孕妇进行产前检查的次数较多,在不同的孕周会有不同的检查项目。通常情况下,整个孕期需要做10次左右的检查,而第一次产前检查一般是在确定怀孕后的初次检查,此时胎儿还处于发育初期,因此孕妇需格外注意。
一、首次产前检查
如果通过B超检测到胎囊,则可以确诊为早期妊娠,此时孕妇应注意避免剧烈活动,并且要禁止性生活。同时还要注意补充叶酸,以预防胎儿畸形的发生,多数女性还会出现停经的症状,要注意与月经相关的情况相鉴别,如临近更年期或近期曾有过阴道流血等特殊情况时,应警惕宫外孕以及流产的发生。
二、第二次产前检查
大约从第5-6周开始,部分孕妇会出现早孕反应,表现为恶心呕吐、头晕乏力、食欲不振等症状。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,可能会导致孕妇情绪不稳定,此时家属应该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。此外,还需要进行唐氏筛查,判断胎儿患有神经管缺陷、先天愚型的可能性有多大。
三、第三次产前检查
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胚胎是否存活,以及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,比如葡萄胎等疾病。另外,还需测量子宫底高度及腹围大小,初步估计胎儿体重,同时还可以对羊水进行常规检查,了解有无羊水粪染等情况。
四、第四至六次产前检查
14周左右时可进行建档并定期产检,此后每四周左右进行一次产前检查,28周之前称为孕中期,此阶段胎儿生长速度较快,易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畸形,故需加强各项排畸检查,包括NT检查、大排畸彩超检查等。36周后则进入孕晚期,属于高危妊娠阶段,此时除上述检查以外,还需增加糖耐量试验、肾功能检查、心电图检查等,以便及时发现糖尿病、高血压等并发症。
五、最后一次产前检查
预产期前两周左右孕妇需再次前往医院待产,准备分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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